* 以靈、德、智、體、群、美六育均衡發展為原則,通過靈性教育,使學生對人生、家庭、社區和國家有正確的認識及態度,以達至全人教育的宗旨。
校訓
非以役人
乃役於人
校徽釋義
* 十架代表基督真理道路,是我們人生的方向。
*盾牌代表基督的盔甲,給我們抵檔魔鬼的試探和罪惡的侵犯。
*小燈表示我們要燃點自己、照亮他人、對社會作出貢獻。
教育目標
本校為一所基督教小學,本著基督精神,
以聖經的真理教導兒童走正路,培養兒童成為一個有用的人。
本校的歷史及發展
聖公會靈愛小學是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有限公司屬校之一,一九三四年由李益三(李鄭肖珍)師太獨力創辦,在悠悠的歲月中,學校持續發展,經歷了幾個階段的轉變。
學校草創期
學校開辦之初是借用了鄭校長的私邸「草廬」,以書塾形式教學,當時收納的十餘名學生中,以女生較多,仿如一間女校。一九四一年香港淪陷,學校一度停辦,四六年二月復校。五年後得到政府津貼,但仍然是一間規模細小的鄉村小學。
第一階段的擴展
一九五七年創校人李鄭肖珍女校長把學校獻給聖公會辦理,正式成為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屬校之一。同年,開始接受政府之津助;現址校舍由政府免費撥地興建,面積一萬八千餘尺;建成於一九七零年三月。當年建築費的三分之一由政府撥款;餘款由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負責支付。
「靈愛」學校的命名,是李益三師太引用聖經 << 約翰一書 >>第四章「上帝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第13節)及「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第16節)合成。翌年鄭校長退休,何明華會督委派鍾仁勇牧師接任校長(第二任1959-1964),並由龐德明法政牧師擔任校監。此時,仍然借用鄭校長私人房舍上課,並設兩班,學生人數增至五十五人,校長教員共三人,校舍漸感不敷應用。一九六零年九月聖馬提亞堂落成(舊堂),借出教堂予學校上課,學校於兩年內擴展至六班,學生人數約二佰人,分為上、下午上課。一九六四年第一屆小六學生畢業,自創辦日起計經歷三十年之久,至此「靈愛」漸漸發展成為一所具規模的小學。
第二階段的擴展
一九六四年九月,聖馬提亞堂主任謝博文牧師接任校監,古路明先生接任校長(第三任1964-1991),因感若要發展學校,必須先有理想之設施。遂開始申請籌建新校舍。經兩年之奔走營謀,一九六六年卒獲教育署批准於元朗媽廟路十五號建校。該年八月謝校監奉調台灣教區,張培揚主教接任校監,隨即組成建校委員會,得林植宣博士出任主席,並聘請孫翼民則師負責設計,至一九六八年八月圖則定稿,六九年三月 動工興建,施工期間,工程進展順利。一九六九年九月,設有十二個教室之新校舍落成,矗立於媽廟路上,學校創校三十五年,至此終於得到一所頗具規模之自建校舍。
踏入成長期的學校
一九六九年九月十五日新校啟用,設立十二班全日制班,學生總數達五百二十一人,教職員共十八人,學校發展迅速踏入正軌。六十年代末期至七十年代初,香港社會經濟不景,本校學生亦多清貧子弟,張主教關顧學生的需要,通過童膳會及加拿大兒童會之助養金計劃給予協助,使過百童受惠,學校在地區上引起家長的注意,班級年年擴增。為滿足家長要求,學校改為半日制上課,至一九七四年正式開辦二十四班,學生人數達壹仟零六十多。一九九一年古校長在服務「靈愛」二十七年後榮休,其後繼任之校長有陳達成校長(第四任1991-1993)、李傑江校長(第五任1993-1997)、陳榮熾校長(第六任1997-2002)、戴洪芳校長(第七任2002-2016)、謝仕泉校長(第八任2016-2021)及翟智康校長(第九任2021迄今)。
一九九七年靈愛小學納入政府的學校改善工程計劃,屬第二階段第三期。計劃於九月開始動工,把原校舍的天台及校長宿舍拆掉及加建上蓋,以增加教學空間(改建原校舍舊課室為兩個教員室及一個校長室;另加建了一個多用途活動室、兩個輔導室、一個中央圖書館、兩個課室及一個音樂室);改建工程於一九九九年一月五日全部完成。舊校舍完成大修工程;以全新面貌出現。
二零零三年,適逢學校慶祝七十週年校慶,遂籌款七十萬為禮堂增添空調系統,全校課室更逐步電腦化。直至二零一三年,全校課室除有電腦及實物投影機外,還得到家教會(成立於2002年)及校友會(成立於2004年)捐款支持,裝上互動電子白板,使學生的學習更容易,課堂的趣味性亦增添不少。
踏入二千年,政府推動小學全日制,學校順應此大趨勢,由二零零二年開始,在原址以「一校三制(上、下午以及全日制並存)」的模式逐漸過渡至全日制。由二零零八年度開始,靈愛小學轉變成一所全日制小學。
近年來,學校大力推動STEM課程,二零一八年開始,學校推行LBD( Learning by Doing ) 課程,讓學生從實作中豐富他們的學習經驗,另外又改革考試以及評估的安排,擴闊學生學習的空間。在校園環境改善方面,學校得到聖公會聖馬提亞堂、家長、校友以及社會各方人士的支持,得以進行各項學校改善工程,包括擴建了新禮台、更換了禮堂的燈光音響設備、改善了資訊科技學習中心內的設施等等,致力為學生提供更優良的學習和活動環境。
校友會通告
LOAA/2023-24/03 招募聯校升中面試工作坊校友義工
LOAA/2023-24/02 校友會第二十次會員大會暨90周年校慶聯歡聚餐、校友師生排球賽、校友會聖誕嘉年華
LOAA/021-23/10 有關疫情後聯歡聚餐暨邁向九十周年感恩晚宴
LOAA/021-23/08 招募聯校升中面試工作坊校友義工
班級結構
一至六年屬全日制,每級2班,分別為「仁班」及「信班」。
上課時間
全校返上午七時四十五分,
下午三時十五分放學。
午膳時間
下午一時十五分至二時十五分。
宗旨
- 家長與學校間之聯繫及合作加強,共同為學生的學習和成長而努力。
- 支持學校,改善及提高學生之福祉。
- 使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能相輔相成,以收教育之宏效。
- 鼓勵家長和教師之間的認識,建立了共同合作的基礎。
- 鼓勵家長參與教育過程,向學校、教育局及辦學團體提供意見。
會徽
意念
會章及會員須知
聖公會靈愛小學家長教師會章(150916)
1. 名稱:
本會命名為「聖公會靈愛小學家長教師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SKH LING OI PRIMARY SCHOOL 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
2.會址:
設於元朗媽廟路十五號聖公會靈愛小學。
3. 宗旨:
3.1 加強家長與聖公會靈愛小學﹙以下簡稱「本校」﹚間之聯繫及合作,共同為學生的學習和成長而努力。
3.2 支持本校,改善及提高學生之福祉。
3.3 使家庭教育與本校教育能相輔相成,以收教育之宏效。
3.4鼓勵家長和教師之間的認識,建立共同合作之基礎。
3.5 鼓勵家長參與教育過程,向本校、教育局及本校辦學團體提供意見。
4. 認可家長教師會:
本會為本校法團校董會根據教育條例第40AO條所承認之認可家長教師會。
5. 會員:
5.1 凡在本校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均為本會當然「家長會員」,須繳交會費。每家庭只佔一會員席位。
5.2 現任教師均為本會當然「教師會員」,不須繳交會費。
5.3 會員有權出席會員大會,並擁有動議、和議、表決、選舉和被選舉權。
5.4 凡現任校監及校董、校長以及對本會有貢獻且經執行委員會推薦者,均為本會「顧問」,不須繳交會費。除有權出席會員大會外,顧問 並無會員之權力。
5.5凡本校前任校長和教師、子女離校之家長且經執行委員會推薦者,均為本會「榮譽會員」,不須繳交會費。除有權出席會員大會外,榮譽會員並無會員之權力(沒有動議、和議、表決、選舉和被選舉權)。
6.會費:
家長會員每年須繳付 會費,由司庫發回正式收據。每年會費之調整由執行委員會決定;退會者其已繳付之會費不獲發還。
7. 會員大會:
7.1會員大會由全體家長會員及教師會員組成,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其權力包括選舉、委任、罷免、審查及通過財政報告、聽取及通過主席報告等。會員大會休會時,由執行委員會代行處理會務。
7.2 週年會員大會須於每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間舉行,日期由執行委員會決定。會議通告連議程須在大會舉行前廿一天發出。
7.3 會員大會之法定人數為五十人或當年家長會員及教師會員總數之十分一或以上﹙取其較少者為準﹚。一切動議須得與會者過半數通過方可成為議決案。
7.4所有於會員大會通過之議決案,均以不違反本會宗旨為原則。
7.5如週年會員大會召開時,出席者不足法定人數,則會議須延期舉行。再次開會時將以出席人數為法定人數。
7.6 特別會員大會可由執行委員會召開,會議通告連議程須在大會舉行前廿一天發出。或由符合第7.3節會員大會法定人數規定之會員聯署、書面要求主席召開;主席接獲要求後,須於發出通告後十五天內召開大會,而大會討論及表決之事項只限於聯署信內所列明之各項、法定人數及通告會員出席會議之方法一如週年大會。
8.執行委員會之組織及職權:
8.1本會會務由執行委員會負責推行,其組織如下:
8.1.1 執行委員會由委員十五人組成,包括家長委員八人及教師委員七人。另 設候補家長委員三人,候補家長委員有權列席執行委員會之會議,但無表決權。遇家長委員出缺時,依會員大會選舉票數順序補上接替其工作。遇教師委員出缺時,由教師會員挑選填補。
8.1.2 教師委員由教師會員選出,家長委員則在週年會員大會中由家長會員以不記名方式選出。
8.2 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其他職位由委員互選產生。
8.3 執行委員會之職員如下:
8.3.1 主席一人 ﹙由家長委員出任﹚
8.3.2 副主席二人 (其中一人須由本校副校長作為教師委員出任,遇主席出缺時, 由家長委員填補﹚
8.3.3 司庫一人 ﹙由家長委員出任﹚
8.3.4 稽核一人 ﹙由教師委員出任﹚
8.3.5 秘書二人 ﹙其中一人須由教師委員出任﹚
8.3.6 康樂四人 ﹙其中兩人須由教師委員出任﹚
8.3.7 總務四人 ﹙其中兩人須由教師委員出任﹚
8.4 執行委員會每年最少開會兩次,並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為合法。
8.5 各委員{副主席(教師委員)除外}每屆任期均為兩年,連選得連任一屆,每次任期最多兩屆。
8.6 執行委員會各職員之職權如下:
8.6.1 主席
8.6.1.1 負責召開及主持會員大會及執行委員會會議。
8.6.1.2 負責執行會員大會及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案。
8.6.1.3 負責會務之推行及文件之簽署。
8.6.1.4 代表家長向校方提供意見。
8.6.2 副主席:輔助主席推行會務。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行其職權。
8.6.3 司庫:負責本會各項收支帳目,並須在週年會員大會呈報已經稽核的財政報告。
8.6.4 稽核:負責審查司庫編寫之財政收支紀錄,及於審查後加簽,以資證明。
8.6.5 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及一切文書工作。
8.6.6 康樂:負責本會各項聯誼活動的籌辦工作。
8.6.7 總務:負責協助推行本會一切會務。
8.7 執行委員會之成員如觸犯法紀而被判罰,本會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罷免其一切職權。
8.8 「聖公會靈愛小學家長教師會」是轄屬於本校法團校董會之下的一個組織,每年須向本校法團校董會滙報工作及財務狀況。執行委員會的職權和運作以不牴觸聖公會有關的憲章和法例為準。
8.9 本會凡舉行活動,須事先徵得校方同意。
9. 選舉
9.1 下屆之執行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應屆之執行委員會推介,或由八位會員書面聯名推薦。
9.2 選舉工作安排由執行委員會全權處理。
9.3 於會員大會中選出下屆之執行委員會委員。
10. 財務與債務
10.1 本會所收經費用途如下:
10.1.1 為達成本會宗旨的一切支出。
10.1.2 為本會一切經常性費用的支出。
10.2 司庫負責彙集會費,存入本會指定之銀行。銀行簽名須依循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的規定。
10.3 有超過一千元之支出均須得執行委員會核准。
10.4 本會財務支出不能超過每年經費收入。若有需要,須經執行委員會通過,交校董會審定,方為合法。
10.5 本會財務支出之最高準則為當屆執行委員會任期屆滿時,不能有赤字結存。
10.6 如遇債務或法律責任,執行委員會須負責向特別會員大會解釋,並由全體會員承擔有關之責任。
10.7 財政年度由每年 9月1日至翌年 8月31日。
10.8 單據保留:最少7年。
10.9 本會設立慈善基金可舉辦籌款活動,以達成上述本會宗旨(第3項)。惟有關籌款活動須經校方同意,而慈善基金之運作,須交校董會審定。
10.10 由本會舉辦的收費活動,扣除一切開支後如有結餘,全數撥入本會慈善基金。
11. 本校家長校董選舉
11.1 本會作為本校之認可家長教師會,須負責依照教育條例、本校法團校董會章程以及「聖公會靈愛小學家長校董選舉規則」按時舉行家長校董及替代家長校董選舉。
11.2 上述家長校董選舉規則之任何修改,須經本校辦學團體之書面同意,方能生效。
12. 解散
本會解散,須執行委員會在會員大會中提出,並得出席人數三分二通過,才能生效。所有資產須由執行委員會贈予「聖公會靈愛小學」。
13. 會章修改
本會會章除第 10.6節及第11節外,其餘均可在會員大會中提出修改,但須得出席會員人數四分三以上投票通過並於會員大會前經法團校董會書面審定,方為有效。
14. 使用「香港聖公會」的名稱或徽章
本會、其代理人或其會員若使用「香港聖公會」的名稱或徽章,或其任何的簡稱或延伸的名稱,須受制於香港聖公會大主教不時給予本會的書面許可或同意的條款及條件。
(完)
活動介紹
家教會通告
2024-10-31 PTA/19 家長加油站活動-編織送暖大行動
2024-10-10 PTA/18 家長教師會─小六升中模擬面試工作坊(第一次)
2024-09-25 PTA/2024-25/15 家長加油站活動-校長講座暨家長義工短聚
2024-09-16 PTA/2024-26/14 家長校董結果及替代家長校董選舉通告
2024-09-13 PTA/2024-26/13 家長校董選舉另行通告
2024-08-31 PTA/2024-26/11 24-25家長校董選舉
2024-06-19 PTA/2024-26/10 家教會通告─環保校服活動
2024-06-05 PTA/2024-26/09 家長加油站活動-家長義工頒獎暨短聚
2024-04-30 PTA/2024-26/08 家長加油站活動-母親節甜品製作
2024-04-12 PTA/2024-26/07 家長加油站活動-運動同樂日
2024-03-13 PTA/2024-26/05 家長教師會活動─悠閒旅遊_摩星嶺一日遊取錄通告
2024-01-09 PTA/2024-26/02 家長加油站活動-賀年花藝工作坊
2023-12-18 PTA/2024-26/01 第十二屆家長教師委員會(家長委員)結果
2023-12-6 PTA/2022-24/42 家長加油站─聖誕聯歡
2023-11-27 PTA/2022-24/41 環保校服活動
2023-11-22 PTA/2022-24/40 第二十三次家長教師會會員大會及90周年校慶聯歡聚餐
2023-11-21 PTA/2022-24/39 小六升中模擬面試工作坊(二)
2023-11-1 PTA/2022-24/37 家長加油站活動-聖誕燭環工作坊
2023-10-30 PTA/2022-24/35 第23次會員大會及第12屆執委會選舉通告
2023-10-17 PTA/2022-24/34 家長教師會─小六升中模擬面試工作坊(第一次)
2023-9-29 PTA/2022-24/33 家長加油站活動1─校長講座暨家長義工短聚
2023-9-28 PTA/2022-24/32 23-24替代家長校董選舉結果
2023-9-15 PTA/2022-24/31 23-24家長校董選舉結果及替代家長校董選舉
2023-9-13 PTA/2022-24/30 23-24家長校董選舉另行通告(中文版+英文版)
2023-9-4 PTA/2022-24/29 2023-2024年度「家長義工隊」招募
2023-9-1 PTA/2022-24/28 本校法團校董會家長校董選舉(中文版+英文版)
成立過程
日期 | 內容 | 備註 |
13/07/2001 | 校方發問卷,調查家長對成立家長教師會的意見。 | 814位家長表示贊成成立家長教師會,其中360位表示願意成為籌備委員。 |
29/09/2001 | 校方邀請願意成為籌備委員的家長參加「家長教師會籌備委員會」簡介會。 | 當日共約200 位家長出席簡介會,各年級之家長在自願及互選的情況下,由25位家長組成籌備委員會。 |
06/10至15/12/2011 | 共舉行四次籌備會議,為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第一屆執行委員會選舉作準備。 | 每次會議均有六位教師籌備委員及約二十位家長籌備委員出席。 |
27/11至06/12/2011 | 派發通告邀請全校家長成為本會會員及參加第一屆執行委員會選舉,並通知有關第一次會員大會事宜。 | 576位家長願意成為本會之家長會員。16位家長願意成為第一屆執行委員會候選人。 |
05/01/2002 | 舉行「聖公會靈愛小學家長教師會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第一屆執行委員會選舉」,並於會後舉行第一次執行委員會會議,互選執行委員會各項職務及商討有關會務。 | 當日約有100名家長會員及32名教師會員出席大會。 |
執行委員會
第十二屆家長教師執行委員會委員名單:
顧問 | : | 翟智康校長 |
主席(一人) | : | 卓翔宇先生 |
副主席(二人) | : | 黃玉貞副校長、黃曼芳女士 |
司庫(一人) | : | 黃靜宜女士 |
稽核(一人) | : | 駱明慧主任 |
秘書(二人) | : | 王穎婷老師、鍾婉霞女士 |
康樂(四人) | : | 韓頴華主任、袁櫟程老師、溫婉惠女士、譚靜婷女士 |
總務(四人) | : | 李慧恩主任、朱梅燕主任、李詠珊女士、馮敏婷女士 |
家教會教師及家長委員
家長義工隊
加油站
家教會會訊
第二十二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聖公會靈愛小學法團校董會成員 | ||
辦學團體校監 | : | 陳榮豐牧師 |
辦學團體校董 | : | 許奇崑先生 |
劉欣健先生 | ||
吳志深先生 | ||
曾淑玲女士 | ||
馮佩樂女士 | ||
蘇信恩先生 | ||
替代辦學團體校董 | : | 王育才先生 |
獨立校董 | : | 劉永坤先生 |
校長 | : | 翟智康先生 |
教員校董 | : | 黃玉貞女士 |
替代教員校董 | : | 歐陽葵燕女士 |
家長校董 | : | 馮敏婷女士 |
替代家長校董 | : | 黃曼芳女士 |
校友校董 | : | 林建燊先生 |
2024-2025教職員電郵
地址: 元朗媽廟路15號 │ Address: 15 Ma Miu Road, Yuen Long
電話(Tel): 24774100, 24774109 │ 傳真(Fax): 24741700 │ 電郵(Email): info@lingoi.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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